溫縣聯合耐火材料有限公司
耐火度是指材料在高溫作用下達到特定軟化程度的溫度,表征材料抵抗高溫作用的性能。耐火度是判定材料能否 作為耐火材料使用的依據。國際標準化組織規定耐火度達到1500℃以上的無機非金屬材料即為耐火材料。它與材料的 熔點不同,是各種礦物組成的多相固體的混合物的綜合表現。
決定耐火度的最根本的因素是材料的化學礦物組成及其分布情況,各種雜質成分,特別是具有強熔劑作用的雜質 成分會嚴重降低材料的耐火度。因此在生產工藝中應考慮采取適當措施來保證和提高原料的純度。
耐火度不是一種物質所特有的絕對物理量,是材料在特定試驗條件下測定的達到特定軟化程度時的相對技術指 標。將試驗物料按規定方法做成截頭三角錐(簡稱試錐),與在特定升溫速率下具有固定彎倒溫度的標準截頭三角錐(簡 稱標準錐),在既定升溫速率和一定氣氛條件下加熱,以試錐的彎倒程度與標準錐彎倒程度相當的對比方法測定耐火 度。截頭三角錐下底每邊長8mm,上底每邊2mm,高30mm。測定時,在高溫下角錐內可能出現液相。隨溫度升 高,液相量增多,液相黏度降低,錐體軟化,當軟化到一定程度后,錐體因其自重作用而逐漸彎倒。當試錐與標準錐同時彎倒直到其頂點與底盤相接觸時,則以此標準錐已確定的彎倒溫度為準,作為試錐的耐火度。
(2)高溫荷重變形溫度
又稱耐火材料荷重軟化點或耐火材料荷重變形溫度,表示耐火材料在恒定荷重下對高溫和荷重共同作用的抵抗性 能或耐火材料呈現明顯塑性變形的溫度范圍。通過耐火材料的荷重軟化溫度可以推斷其最高使用溫度,荷重軟化溫度 在一定程度上表示耐火材料在其使用情況相仿的情況下的結構強度,可作為確定耐火材料最高使用溫度的依據。
決定荷重軟化溫度的主要因素是材料的化學礦物組成,同時也與材料的生產工藝直接有關。材料的燒成溫度對荷 重軟化變形溫度影響較大,如適當提高燒成溫度,則由于氣孔率降低、晶體長大、結合好而提高開始變形溫度。提高 原料的純度、減少低熔物或熔劑的含量,會提高荷重軟化變形溫度。例如黏土磚中的氧化鈉,硅磚中的氧化鋁,均為 有害的氧化物。
(3)耐火材料的高溫體積穩定性
耐火材料長時間在高溫作用下,產生體積膨脹,叫做殘余膨脹。耐火材料殘余膨脹(變形)的大小,反映了高溫體 積穩定性的好壞,殘余變形越小,體積穩定性越好;反之,體積穩定性越差,越容易造成砌體的變形或破壞。